关于朱明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dangzb 2024/11/11 点击2975次
宿中委字(2024)20号 签发人:张德超
各处室、各年级:
经研究,决定:
朱明航同志任江苏省宿迁中学团委书记,试用期一年;
左仁部、刘小璇同志任江苏省宿迁中学团委副书记,试用期一年。
中共江苏省宿迁中学委员会
2024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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